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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煤炭資源稅改革政策咨詢會召開)
  紅網長沙11月3日訊(記者 王宏婷 通訊員 羅雲峰 周莉)12月1日起全國將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改革,同時清理相關收費基金。今天,湖南省財政廳召開煤炭資源稅改革政策咨詢會,來自煤炭企業、煤炭稅費統徵辦、發改委、能源、煤炭等政府部門的代表,以及財稅和煤炭行業專家圍繞科學、合理制定湖南省煤炭資源稅改革有關政策建言獻策。
  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煤炭資源稅改革的總體要求是不增加煤炭企業總體稅費負擔,先清費後立稅。由從量計徵改革為實行從價定率計徵,應稅產品為原煤以及未稅原煤加工的洗選煤,計稅依據為銷售額,原煤應納稅額=原煤銷售額×適用稅率;洗選煤應納稅額=洗選煤銷售額×折算率×適用稅率。國家規定的稅率幅度為2%—10%,具體稅率由省級政府在規定幅度內擬定,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批後執行。對衰竭期煤礦開采的煤炭,資源稅減徵30%;對充填開采置換出來的煤炭資源稅減徵50%。
  湖南省財政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歐陽煌說,參會代表有來自企業的,也有來自部門的,代表性強;從各自角度全面真實的反映情況,講真話、講實話,真實性強;各抒己見,觀點交鋒,啟發性強。歐陽煌指出,煤炭資源稅費改革意義重大,是完善資源稅制,推進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步驟,拉開了地方稅體系建設的序幕;是理順資源稅費關係,規範政府收入行為的重要舉措;是引導資源合理利用,推動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手段。湖南省當前要抓住兩個關鍵點,一是合理確定稅率,二是不增加企業總體稅費負擔。湖南省的煤炭資源稅費改革將慎重考慮各界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清費立稅,兼顧煤炭企業稅費負擔和煤炭資源地的財力需求,積極穩妥的推進湖南省煤炭資源稅改革。  (原標題:湖南省財政廳召開煤炭資源稅改革政策咨詢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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