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
  萬靜
  “不與民爭利”是現代政府最基本的執政理念。在山林土地確權糾紛中,政府將集體性質的土地、林地,以隨身碟各種理由確權為國有,是典型的“與民爭利”。
  土地是農業的命脈,是農民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山林、土地權屬糾紛案件產生的原因極其複雜,由於山林、土地權屬政策多次變化,歷史上劃界確權工作粗放,糾紛處理難度較大。同時,集體組織之間的山林、土地權屬爭議,涉及面固態硬碟廣,牽涉的人員多,如不及時、慎重處理即有可能引發嚴重的毀林、毀地、械鬥等惡性事件。
  為此SD記憶卡,依法秉公、及時裁決是行政部門在進行山林土地確權工作時必須堅守的原則,不與民爭利是行政執法人員必須具備的道德底線。否則,舊的糾紛沒有解決,又會產生新的糾紛。
  (原標題太平洋房屋:行政確權不能與民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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