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史萬森 租賃製冰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永勝近日在自治區十二屆人大二次會議上作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時透露,全區檢察機關認真執行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全面強化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著力提高法律監督水平,積極回應了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的期盼。
  2013年,全區檢察機關對當事人不服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監督立案684人,同比上升21.5%;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監督撤銷案件470件,同比上升49.2%;對偵查中的違法情況,特別是濫用強制措施、違法取證等侵犯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的情況,監督糾正1567件次;對刑事審判中的違法情況監督糾正180件;對刑事裁判顯失公正的案件,提出抗訴89件,法院已改判和發揮重審50件。2013年受理民事、行政申訴2444件,同比上升40%;向法院提出抗訴229件,同比上升27.2%;開展民事執行監督,監督案件952件;對於審判、執行中的違法情況,監督糾正76件次;圍繞公共利益保護,辦理支持起訴抗癌食物、督促起訴案件760件。
  此外,2013年繼續加大懲治司法腐敗力度,嚴肅查處執法司法人員執法犯法、貪贓枉法的職務犯罪案件87件,同比上升70.6%。依法查處了呼市新城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反搶中隊原中隊長馮振榮受賄案、巴彥淖爾市臨河公安分局民警張鵬程等6人玩忽職守案、烏海市海勃灣區法院原院長申向東濫用職權案,積極配合自治區紀委依法查處了興安盟檢察分院原檢察長王秀春等人受襯衫賄案。
  (原標題:全面強化對訴訟活好房網動的法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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